随着沈东的叫声,秦若水的目光也看向了文巅路方向,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一条小小的文癫路里,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
大部分的人看着衣着都还蛮得体,基本都是穿着浅色锦缎长衫,腰间还系着一条镶金丝带,虽称不上繁复华丽,也都算整洁利落。
但一眼望去有好几个人打扮得非常诡异。正如沈东所说,怎么这些人个个都穿着一件厚实的大黑袍,腰间还绑着个大斧头。这个独特的造型,不说也知道,整个大梁国应该也只有一个人了吧。
那就是此时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瞪大了双眼,呆若木鸡的看着人群的沈东了。要知道如今已是大暑节气,可以说是一年当中最酷热难熬的时候,披着这一身的裘皮大衣要燥热成什么样子。
沈东实际上也早就想把这件大黑袍给脱了,只是每每想到自已一不继续穿着这件袍子,那个贼抠门的蔡老弟大概率是要收回去的,这件袍子摸着质感就知道是高级货,估计能卖个好几十两银子。
而且最最关键的是,别人可能不知道,这件袍子沈东体验下来,那是看着厚重实际上没什么分量,更加没有什么保暖的效果,穿在身上就像没穿衣服似的。沈东还一直在想,等冬天来了这件大袍子可能都御不了寒。
他哪里知道,这件蔡庆权作为见面礼送给他的大黑袍,是怎么样的一个存在。用价值连城来形容龙尊袍都是低估他了,就这样说吧,十件圣阶物品都换不到这件举世无双的宝贝。
但是沈东现在眼前看到的这群人是实实在在的穿着如此厚重的裘皮大衣啊,从他们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水就可以断定,他们现在得闷热成什么样子。而且这些穿着大黑袍的男子,那长相也太奇形怪状了吧。
沈东第一个看到的穿黑袍的家伙,身高大概只有一丈,比那个陶德安还要矮上半个头,而且还挺着个大肚子,这个肚子大的和怀胎十月的孕妇差不多。关键这个惊人的大肚子的背面还绑着一把小巧玲珑的斧头,整个人看上去是有多不协调就有多不协调。
这人斜对面还站着一个身披黑色大袍,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家伙。那家伙看上去已经和一具骷髅差不多了,感觉摔一跤骨头就要断掉了。关键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背后尽然绑着一把比他人还要大的斧头,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走动路的。
反正一眼望去,那几个穿着黑色大袍子的人都长的特怪异,一股厌恶之情从沈东心底油然而生。
按照蔡庆权的说法,刻在沈东骨头里的除了贪财如命这个品性外,实际上在沈东灵魂深处还有一个让人不易察觉的性格,那就是颜控。
就好比他在面对飘逸灵动的范遥,又或是高大英俊的薛文博时,因为这些人不错的颜值,沈东总会自然而然的笑脸相迎,也喜欢和他们多说说话,互动几下子。
但是碰到丑一点的,就好比陶德安这种,沈东是打心底的感觉看着难受。所以也就有了他在擂台上直接侮辱陶德安的场景。
外人看上去,有可能像是沈东的计谋故意而为之,但是蔡庆权可清楚的很,当时的沈东肯定就是看陶德安长得太丑了,控制不住内心厌恶的情绪,实话实说了出来。
又好比现在,沈东成天屁颠屁颠的跟在秦若水后面,那是做牛做马都肯。那还不是因为秦大公主拥有着绝世的容颜,早就把沈东迷得神魂颠倒了。
所以此时看到眼前文巅路丑陋的场景后,沈东是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嘴,满脸嫌弃的对着秦若水说道:
“公主殿下,这个什么傻地方,你说的环采阁在哪里啊,我们直接绕过去吧,这里看着就很讨厌。”
“哈哈,沈公子也有看着讨厌的地方啊,环采阁就在这条路的尽头,所以这里是必经之地啦,不过……”
秦若水的话刚刚说到一半,忽然被街道对面一声响亮的吆喝声打断了。
“来啦来啦,沈东公子与薛文博公子的对战下半部分就要开讲啦,来啦来啦,都别错过啊。”
只见对面集市的一家小酒馆里,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男子,脸上留着两撇八字胡,手执一把纸扇,站在一张红木桌上,大声吆喝着。一眼看去,此男子双眸之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绝非等闲之辈。
很快这家小酒馆内就挤满了人,好几个身穿大黑袍子的男子也都赶了过去。秦若水一看有热闹可凑,第一时间就拽着沈东跑了过去,也算抢到了一个蛮靠前的位置。
站在红木桌上的油腻中年男子,看到台下瞬间便人头攒动的人群甚是满意,微笑着露出一口黄牙大声说道:
“好好好,大伙儿如此热情,姚某甚是满意啊,大伙儿还记得姚某上回说到哪了嘛。”
“记得记得啊,正好是沈公子参加圣林学院与帝都学院的第三场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