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站在街边跳舞,有的拿着酒瓶在喝酒,另外有的就像老狗一样蹲在角落,眼珠子不停看着每个走过去的人和车。
此时一些比较高耸的钢铁大楼墙壁上,一面面巨幕荧屏投放着各种绚丽的广告。
有血腥的角斗比赛画面,也有莺莺燕燕的娱乐场所画面,更有捧着无数金钱挥洒的赌场人生赢家等等。
各种广告刺激着你的神经,在这里总能够找到你喜好的一切。
这座阿莫克干之城就像一个噬血的温柔乡,哪怕是你内心深处阴暗和爱好变态,也都能够满足。所有来到这里人,基本都会沉沦进去。
“老大,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去哪里,怎么着手调查?感觉我们就像无头苍蝇一般。”
陈野有些迷茫的问道。
虽说不动声色的进来了,但是他们跟这座城完全就是格格不入。
如果直接接触这里的人,估计很容易就暴露被人盯上。
沈秋思索数分钟,随即在手环操作,给陈野发去一个定位,然后说道。
“去这个地方。”
“好!”
陈野立刻朝着沈秋给的位置开过去。
……
一个小时之后,沈秋他们开着车来到一片铁皮屋聚集地区。
这边混凝土地面长期没修缮和维护,都开裂的不成样子。与其他繁华的区域,显得格格不入。
同时这里盘踞着一名名痞里痞气的居住民,他们抽着烟盯着突然冒出来的二手面包车。
虽说这里车都没有挂车牌,但是他根据车外观就能够判断出是不是新面孔。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随即面色不善的围过来。
车内陈野咽了一口吐沫,开口询问道。
“老大这是哪里?这帮人都围过来了。”
“这里是肯多德居住区,你们在车里等我。”
沈秋开口提醒道。
“好!”
陈野纷纷点头。
沈秋随即打开车门下来。
这时围过来的人群中,一名光头大汉上下打量着沈秋开口问道。
“你是谁?来这里干嘛?”
沈秋开口解释道。
“别误会,我就是来打听个人。”
“谁?”
在场众人纷纷警惕的看向沈秋。
“贝凯伦,以前住在这里的。”
沈秋直接报出名字。
结果在场所有人互相看了看,眼神更加不善。他们有的抄起棒球棍,有的摸出折叠刀,甚至有的直接掏出手枪。
沈秋看到这一幕,顿时反应过来了。
这帮人应该是认识贝凯伦,并且受了其好处,以为自己是来找茬的。
于是沈秋开口解释道。
“我不是来找茬的。”
“滚!立刻滚,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光头大汉直接恶狠狠的警告道。
就在双方箭弩拔张到极点的时候,一名老头不停打量着披着斗篷的沈秋。
他突然想到什么,连忙上去问道。
“你该不会是沈先生吧?”
沈秋看了一眼这个老头,神情微微一怔随即回道。
“是我!”
老头听完之后,连忙对着所有人说道。
“误会!误会!大家把武器放下。”
在场众人听到后,纷纷将武器收了起来。
眼前这名老头则对着沈秋说道。
“沈先生,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没想到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凭借声音认出我了。”
沈秋也是颇为意外,这名老头叫做曼比,他有个老伴,早些年,两个人一直在这里讨生活。
那年他来到这里,看到他们夫妇被混混殴打,顺手教训了一下那些混混,没想到对方竟然记住自己了。
“怎么能忘记,如果不是你,我估计早就被打死了。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带你去我家里吧。”
老头连忙说道。
“好,你稍等我下。”
沈秋说完后,转身将头探进面包车内,对着云筱兮等人说道。
“你们就在这里的等我,哪都别去,我很快就回来。”
“好!”
云筱兮三人随即应道。
沈秋随即跟着曼比离开。
很快他们来到一间破旧铁皮屋,曼比对着沈秋说道。
“你坐,我给你倒杯水。”
“谢谢,对了你知道贝凯伦下落么?”
沈秋一边环视着四周破旧的摆设,一边询问道。
“知道,他现在不叫贝凯伦,他现在改名叫奥凯克斯!”
“哦,那他现在在哪里?”
“他现在居住在城中心,经营一家叫做blood的场子。已经不住这里了,不过他时不时还会照顾下我们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