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听,她在唱歌,多好听啊,你们听,多好听啊!”在孟惟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中,他们慢慢搞清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丹虎给她递过纸巾,让她赶紧擤擤鼻涕,都要糊到手心了,瞅着她哭的那样,他还以为她艺术细菌真就那么浓了呢,听歌都能给听哭了,了不得了不得。
所以今晚所有表演结束后,丹虎让家瑜孟惟他们陪阿婆在外面等一会儿,他要溜进后台,去帮她要康妮的签名……
回家后,孟惟手托着腮,趴在沙发上吃糖,手里还捏着康妮给她写的东西,左撇子的康妮写字往一边儿歪,字写得很大。知道丹虎是孟的男朋友后,康妮在有限的时间内洋洋洒洒写了很多话,其中包括祝好,问候,介绍自己现状,她现在是社区流浪人艺术团的一员,“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给我分配了廉租房,我自己也能赚到一些钱了。每一天,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一睁开眼,我就能感受到全然的幸福。真心希望你也能感受到我所感受的一切,又及,你男朋友看起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您诚挚的康妮。”
最后还留了个手机号码,邀请孟惟有空去他们社区流浪人艺术团指导指导。康妮知道孟惟是写剧本的大学生。
“看,哭包,我说帮你弄到,就弄到了吧。”丹虎洗完澡,只穿了宽松的四角内裤就出来了,露出来的皮肤白皙而洁净,隔着段距离,孟惟都能看见他胸膛跟腹部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米八八又有肌肉,他这个身材约莫也就年轻的时候看着精壮显瘦,是靠长期健身保持的。
估计到三四十岁,代谢慢下去,肩背厚起来,就会长成魁梧壮汉了。
她手心朝下招呼他,“过来,过来。”真好,颜值巅峰期,落在她手里了,不对,变成壮汉,他也是她的。
“找揍啊,你摸邻居的小狗崽也是这个手势。”丹虎走到她旁边,把擦头发的毛巾甩在她脸上。
孟惟扯毛巾拿开,看到他打开笔记本,在搞一些正经的东西,像是回教授邮件。一时兴起,扑在他后背上,凑过去在他脸上乱亲一气,亲着亲着,就从脸颊挪到了嘴,亲得他气喘吁吁,邮件也回不了了,只能专心对付她。
“让我摸摸。”她的眼光无邪而单纯。
丹虎终于有时间,点了个发送,“你不是正在摸吗。”他笑得相当得意,很清楚这副皮囊是全方位的好。
“就是那里啊,你问我敢不敢,要不要的嘛!”她手叉腰站在沙发上,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能忘了呢。
“来真的?”丹虎向后靠,语气很是高深莫测。其实他真有点搞不懂这婆娘了,几个小时前还说讨厌,深夜失心疯了吗。
他之前想着得循序渐进,从低到高,把她哄放松了再说。
结果话音刚落,她就从下到上地把身上的睡裙给脱了,身段像杨柳枝条似的,迎风招展般贴过来。
这虽然很好,但是他还没准备好——“乖乖,你慢着,我得下楼买个东西。”
“不用!我有!”从茶几下面拿出那天家瑜捡二手货的时候,塞给她的小玩意儿。
其实孟惟一直有点理智跟天性上的分离,家教严,她打小被养得很乖很老实,所幸靠着自强不息的自学,该懂的都懂了,就是听不得那方面的下流话。好姑娘怎么能拿着那个那个呢,公共场合怎么能摸这里那里呢!
可她的天性就是大剌剌,常年保持一种赤子般的好奇心。对丹虎的羞涩,一开始还是有的,频繁的肢体接触后,这种羞涩也消退了。
嗯?就这?然后呢,然后呢?赶紧进入正题吧咱们!
流浪人艺术团
这家伙难不成真是个工作狂吧?呃……学习爱好者?孟惟睡过一觉醒来,天还没亮,就见他又把电脑搬到床上,凝神思考,阅读全英文的页面。
她以前真的以为丹虎是不读书的,因为他看起来有很多时间忙活别的事,玩游戏,玩牌,踢足球,玩车,约会,还跟伊萨卡他们定期参加帮派事务。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后,才知道他每天都有花时间做正经事,只是喜欢在外装作“我是个文盲,我对学业一窍不通”。猴子以前说过,哥几个该临时抱佛脚的时候该抱都得抱,别跟丹虎瞎混,他考试周能出去喝酒是因为他已经稳了,别人学他就得挂科。
听到孟惟说他爱装文盲的高论,丹虎笑了一下,“我以前混的是侯子诚的傻/逼圈子跟伊萨卡的不良帮派,要让他们知道我每天都跟导师保持联系,老实写作业,跑代码,我面子往哪里放啊。”
她缩在被窝里,“装酷。”只露一双眼睛瞄他,暗中观察。
他在键盘上划来划去,点开一些新页面,“差不多吧。我得弄一个毕业证,回国找个公司打工会容易点,就这么过日子呗。放以前,我可能还不一定去打工,做点容易的事也能来钱。但是今后我们在一起过日子,不打工不行了。”
这话让孟惟心花怒放,埋进被子里打了几个滚,被子都被卷到她一个人身上。“以后”,“一起过日子”,这几个词让她兴奋得平静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