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姐,我知道的。当丫鬟时的习惯,我都会改掉。”寻书答。
“这还差不多。”打开门,林湘做了个酒店迎宾似的欢迎手势,语气轻快:“寻书姑娘,进来吧。”
这间二进小院足足有五六百平,是原主自己的财产,初见时可把林湘吓得够呛。
“林湘”的爹爹以前是个戏子,他也算书香门第出身,不想家族倾覆,沦落成了伶人。因为容貌出众、歌喉婉转,他当年也算受人追捧。“林湘”的母亲林娘子正是被他戏台上抬袖回首的那一眼折服了,倾城之姿,粉墨难掩。惊鸿一瞥,念念不忘,便买了他做外室,当时就住在这间小院里。
后来,林娘子有了原主,将她爹接回了林家做小侍,这间小院就被租了出去,直到原主对林娘子指名说要这处房产,才又收了回来。
屋舍常年住人,倒也未曾荒废,林湘搬进来后连修缮都不用。只是,这里实在没什么原主她爹生活过的气息。白白让原主的一腔期待落了空。
两人穿过垂花门进了内院,直往西厢房去,林湘就住在这里。
“真的不用把过去照顾您的下人叫来吗?”寻书又一次问。林湘只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根本没有独居经验,寻书无比怀疑,如果她不常来看望,林湘会把自己给作死。
“不用,我不喜欢他们。”林湘皱眉表示自己的嫌恶。
她初来这里的时候可摸得透透的,那群下人仗着原主自小没了爹,母亲又不疼,是个脾气软没人管的小透明,一个个脾气可横了,除了寻书外没一个好的。她卧病在床的时候,连杯热茶都要再叁嘱咐才能喝到。
想到这儿,林湘就觉得爽。下人们脾气再横,见寻书除了奴籍后还不是在她跟前跪舔,林湘吊着除籍这颗甜枣儿把他们支使得团团转,最后在离家时装懦弱推说不敢麻烦母亲,拍拍屁股走人了,啥忙也没帮,把那群下人的脸都气歪了。
“那再找一批新……唔……好甜。”
“是吗?”松开掉渣的糕饼让寻书自己咬着,林湘笑嘻嘻地给自己也拿了一块,“我谁也不喜欢,吃东西,别说这些了。”
她就喜欢一个人自自在在的。身为一个打工人,24k纯无产阶级,林湘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任何人的伺候,不然,她也不会求着林娘子为寻书除了奴籍。
比起照顾她的仆从,她更想要一个互相扶持的朋友。
坐着吃了一会儿零嘴,林湘有些口干,可有客人在,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喝凉茶。早就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索性起身去准备晚餐,顺便把水给烧了。
寻书自然是会帮她的,两人坐在井边洗菜,天上的星星已经开始冒头,每当这个时候,林湘就特别想念白炽灯。
“我今天去爹爹的书店转了一圈,稍微收拾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内,书店就要重新开张了。”一片片把白菜叶子剥开,她说:“按照之前说的,到时候我就雇你替我看摊收银,呃,收钱,你呢,就是书店的二东家。”
“好。”
“不过先说好,我也是第一次开店做生意,如果到时候亏损发不出工资,我一定同意你不干走人的!”林湘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
“我不走。”把洗好的菜叶放进篾箩里,寻书的声音很是坚定,她是个耿直一根筋的人,一但下了决定谁劝也没用:“林湘姐把卖身契还给了我,还求林娘子帮我销了奴籍,我要报答你。”
“我搬家都是你在忙前忙后啊,如果不是寻书你教我,我现在连火都不会生,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已经报答过我啦。”林湘不以为意。
“这不一样。”寻书非常执拗,她有一点点为林湘伤心,“您是千金之躯,不应该做这些下人的活儿,都怪……都怪林娘子和正夫出尔反尔,把许诺给您的资产都收回去了。”她罕见地开口说了前主家的坏话。
“不怨他们,是我自己没要。”对此,林湘一点也不难过,谁敢要属于女主角的钱啊,反正她是不敢,不仅不敢还赶紧跑了。但这些小九九她都藏在心里,只道:“我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了,在那里……我不开心。”
这是真心话,原主的。
vvvvv
+像“我看着个个都好”、“哦呼”这种梗放在文里完全不影响阅读,就不解释了。解释起来挺没意思的,当彩蛋吧。
+把女主刚穿书的经历掰碎了揉在文章内容里,没有特别拎出来单说,不知道这么写大家习不习惯。